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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實物消費到服務消費,從基礎消費到體驗消費、情緒消費,從單一消費場景到融合消費場景……近年來,消費市場日新月異的變化,滿足了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
“十五五”規劃建議提出,堅持惠民生和促消費、投資于物和投資于人緊密結合,以新需求引領新供給,以新供給創造新需求,促進消費和投資、供給和需求良性互動。
惠民生是促消費的前提和基礎。消費不是無源之水,其強勁程度取決于居民消費能力和消費意愿。居民消費能力和意愿又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收入,教育、醫療、養老等問題也直接影響居民消費意愿。惠民生就是用更多有溫度的舉措,讓人民群眾的收入有增長、生活有保障、未來有期待。這樣,人們才敢消費、愿消費、能消費。
促消費是惠民生的重要途徑。經濟發展是民生保障的物質基礎,消費是驅動經濟增長的主引擎。消費活躍能帶動企業生產,從而創造更多就業崗位,擴大稅基,財政才有更充足的資金用于民生支出。同時,消費者對高品質商品和服務的需求,會倒逼企業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最終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優質、更豐富的產品與服務。
把促消費和惠民生結合起來,要“軟硬”兼施。當前,我國居民消費結構正從以商品性消費為主轉向商品與服務性消費并重。住房、汽車等大宗消費需求相對減少,醫療健康、教育培訓、文化旅游、養老護理等服務性消費需求顯著增加。一方面應結合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推動大宗商品消費持續擴大;另一方面要繼續擴大養老、托育等服務消費,培育數字消費、綠色消費等新型消費業態,更大力度支持服務性消費。
把促消費和惠民生結合起來,要“長短”兼顧。短期內,繼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速推進新技術新模式創新應用,擴大特色和新型產品供給,培育消費新場景,激發消費熱情,拉動消費增長。中長期內,要通過放寬準入、優化監管等方式激發市場活力,進一步擴大優質服務供給,滿足服務消費需求。更重要的是,制定實施城鄉居民增收計劃,提升低收入人群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水平,增強居民消費能力和信心,居民預期更穩,消費也就更有底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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